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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信学会2023年度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4-19 9:13:2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等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做到科技引领、科技创新、科技赋能、科技转化,河南省通信学会即日起启动2023年度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

 一、申报范围

(一)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成果;

(二)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优化网络结构,进行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优秀科技专著、科技教材和科普读物。

(四)评审科技项目将以5G技术及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和云网融合技术为主。申报项目不得为涉密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应用技术类项目,须通过省级部门或省级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测、验收、鉴定,并经过半年以上三年以内的实际应用,证明技术先进、质量稳定、效益明显,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效果证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视同通过鉴定。应用技术项目投入使用不得晚于2022年6月30日,并且目前仍在使用中。

(二)著作类项目,须经出版并使用12个月以上,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效果证明。

以上两类项目的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三、申报程序

(一)河南省通信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完成的项目,可直接申报;

(二)河南省通信学会团体会员下属单位完成的项目,需经团体会员单位签署意见后申报;

(三)两个(含两个)以上单位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填写《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书》,不得缺项、漏项并按照《申报书》第八项附件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份。

(二)应用技术类项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书(检测、验收、鉴定、专利之一),“查新报告”与“用户使用证明”这三份材料为必报材料,出具的证书必须关联申报项目。

(三)著作类项目,由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效果证明为必报材料。

(四)过往获奖项目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部级以上获奖项目不得申报。

(五)《申报书》和“用户使用证明”可从河南省通信学会网站 “资料下载--表格汇总--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项目申报书”栏目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henanic.com.cn/ 

(六)各会员单位联络员负责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填写《河南省通信学会2023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项目明细表》(见附件)并报送学会秘书处。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申报单位应在2023年9月30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全套资料同时报送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左长边装订,寄(送)至学会秘书处;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以电子邮件发学会邮箱hnstxxh@163.com。

 六、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在河南省通信学会网站 “公告与通知”栏目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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