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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作者:李奇志      发布时间:2009-12-30 10:55:00
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09年11月26日在郑州市未来大厦一楼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来自全省通信行业20多个单位的10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赵会群副局长主持。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和嘉宾有: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宋灵恩局长,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校长邬江兴院士,河南省科协梁留科副主席,河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李利生副局长,学会六届理事长、原省邮电管理局杨占富局长,省联通公司赵东生副总经理,省铁通公司原总经理、学会六届理事会刘学孔副理事长,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原总工、学会六届理事会黄三荣副理事长,黄委会信息中心李银全主任,省移动公司黄庶副总经理,省电信公司史升副总经理,省铁通公司孙晓斌副总经理,中讯邮电设计院迟永生总工程师,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陈性元院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二研究所刘新年副所长,省通信学会六届秘书处方强秘书长。
会议收到了中国通信学会以及河北、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学会发来的贺信。
宋灵恩局长,邬江兴院士,梁留科副主席,李利生副局长在大会上做了发言。
会议的主要议题一是审议学会六届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等;二是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
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二、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第六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三、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河南省通信学会章程》;
四、  会议审议并无记名投票通过了《河南省通信学会会费标准》;
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第七届理事会现场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秘书长;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副秘书长。
会议还宣读了《关于公布2009年度“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结果的通知》(豫通学[2009]14号文件)以及《关于表彰河南省通信学会先进集体和优秀工作者的决定》(豫通学[2009]16号文件)。会议主席团领导为2009年度“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及人员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这次会议隆重而热烈,尽管报告和审议的内容较多,但整个程序井然有序,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
1、        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2、        河南省通信学会章程
3、        河南省通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4、        河南省通信学会会费标准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经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名誉理事长:(8人)
邬江兴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校长、院士
宋灵恩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杨占富   河南省通信学会六届理事会理事长
原建国   河南省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祖益   河南省联通公司总经理
吴盘根   河南省电信公司总经理
刘学孔   河南省通信学会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黄三荣   河南省通信学会六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理事长:赵东生(河南省联通公司  副总经理)
副理事长:(8人)
赵会群(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副局长)
薛德星(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副局长)
 赵国强(河南省气象局  副局长)
李银全(黄河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主任)
武志群(河南省移动公司  副总经理)
史  升(河南省电信公司  副总经理)
孙晓斌(河南省铁通公司  副总经理)
迟永生(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常务理事:(23人)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于宏毅(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二系  主任)
马  健(河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  副秘书长)
马红兵(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尹克文(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方  强(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处长)
王忠勇(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院长)
刘新年(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二研究所  副所长)
孙江山(河南省联通公司业务支撑系统部  总经理)
余  谦(河南省移动公司  副总工程师)
张继学(河南燎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杨继锋(河南省联通公司宽带在线公司  总经理)
连续发(河南省气象局监测网络处  副处长)
陈广霖(河南省铁通公司计划建设部  部长)
陈性元(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  院长)
罗  滨(河南省电力通信自动化公司  副总经理)
娄渊清(黄河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副主任)
柳江灿(河南省联通公司培训中心  总经理)
徐文洪(河南省联通公司运行维护部  总经理)
徐志明(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  副处长)
郭尚丹(河南省电信公司运维部  主任)
康洪文(河南省电信公司企发部  主任)
崔卫兵(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总工程师)
魏光甫(河南省移动公司信息化产品研发中心  总经理)
理事:(28人)
王  晞(河南省电信公司网管中心  副主任)
王忠华(郑州佛光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任景瑞(河南省电信公司网管中心  主任)
刘  菁(河南省气象局监测网络处)
刘点金(河南省移动公司网络部  副总经理)
孙宏亮(河南省联通公司移网运维部  总经理)
张文阁(郑州欧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水堂(中国石化集团中原石油勘探局通信管理处  副经理)
张红旗(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电子技术学院  系主任)
张彦昭(河南省铁通公司市场部  部长)
张春贵(河南省移动公司工程建设中心  总经理)
李  颖(黄河水利委员会信息中心  处长)
李书森(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技术副总监)
李战升(河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  副院长)
李继红(河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  副秘书长)
杨  靖(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科技处  处长)
杨文池(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驻郑州办事处  代表)
杨宇燕(河南省联通公司计划管理部  总经理)
陆  星(河南省电力通信自动化公司  副总工程师)
陈国利(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研发部  主任)
金  梁(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信息技术研究所  教授)
赵  霞(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  产品经理)
郝文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二十二研究所通讯部  部长)
贾小波(郑州威科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盛  璐(平煤集团计算机通讯分公司  副经理)
黄喜良(河南省防汛通信总站  副处长)
龚鑫祥(河南燎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长)
穆晓敏(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系主任)
秘书长:方  强(河南省通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  处长)
副秘书长:(2人)
马  健(河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  副秘书长)
李继红(河南省通信学会秘书处  副秘书长)

附件2
河南省通信学会章程
(经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河南省通信学会。
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Communications,缩写为HIC。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河南省通信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全省通信科技工作者和省内从事通信或相近专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地方性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通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通信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中国通信学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和动员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通过搭建开放的学术活动平台,营造适宜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学术环境,为河南省通信事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省公民通信与信息技术素质服务,为省内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服务,促进通信科技进步,促进通信科技普及,促进通信人才成长,促进通信科技与经济结合,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实行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
第五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办事机构挂靠在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河南省民政厅。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挂靠单位和登记机关的领导和监督管理,业务上受中国通信学会指导。
第六条  本会办公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37号,邮政编码:450003。
第二章            主要任务与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科技创新,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技知识,出版科技期刊,提供科技咨询服务,组织科技成果与人才评价,举荐科技人才。
第八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
(三)组织培训和贯彻有关通信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开展面向企业的技术咨询和决策论证,提出技术建议;
(五)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开展通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和科技项目奖励工作;
(六)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承担科技评价、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工作;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促进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九)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
(十)开展表彰、奖励活动,发现并举荐人才;
(十一)编辑、出版科技书籍、报刊及相关电子出版物,传播科技信息;
(十二)举办科技展览,兴办符合本会章程的实体机构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九条  凡在我省从事信息通信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和团体,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并分别具备本章程第十一条所列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  本会会员同时也是中国通信学会会员,本会会员的种类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会士、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条件与入会程序
(一)普通会员
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通信科技人员,以及其他高技能通信人才,向本会提出申请,由本会一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将会员资料报中国通信学会备案,即可成为本会普通会员。
(二)高级会员
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务),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在通信科研、生产、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本会普通会员,向本会提出申请,由本会两名高级会员或会士推荐,经本会高级会员遴选委员会审查评选,常务理事会批准,将会员资料报中国通信学会核准,即可成为本会高级会员。
(三)会士
具有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相当)职称或相当职务,学术上有较深造诣,在通信科研、生产、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本会高级会员,向中国通信学会提出申请,由两名会士或本会提名,经中国通信学会会士遴选委员会审查评选,提请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会士。
会士申请人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高级会员遴选委员会审查符合会士条件,常务理事会批准,可获得本会会士提名。
(四)团体会员
在我省从事信息通信事业,具有一定数量信息通信科技队伍,并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即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
(三)优先、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与相关信息;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符合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对团体会员,第(一)、(四)项权利通过其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或理事会成员行使,第(三)项权利包括科技中介服务。
第十三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二)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
(三) 按本会章程及相关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对本会有重大贡献的著名专家、学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可授予荣誉称号,或聘请担任学会的名誉职务。
第十五条  本会会费标准根据本会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订与修改,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按规定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会员证由中国通信学会统一制作,本会颁发。团体会员证由本会印制颁发。
第十七条  会员终止会籍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交回会员证书,并从会员名单中删除。
会员一年不履行交纳会费义务的,由本会书面通知补交,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的,经常务理事会确认从会员名单中删除。
会员严重违反本章程、损害本会信誉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会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会员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章程制订与修改须经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作出决议,报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准。但延期换届不超过1年。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理事应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基础上,采取无记名等额投票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和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下届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不能出席理事会的,应当请假,并书面委托一名会员代表或具有一定学术资历的代表出席。被委托人经理事会确认,拥有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未经请假或有效委托,连续两年不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含通讯会议),经理事会确认,视为自行放弃理事资格。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以等额选举方式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二条(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参加会议常务理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常务理事不能出席常务理事会的应当请假,并书面委托一名理事或具有一定学术资历的代表出席。被委托人经常务理事会确认,拥有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未经请假或有效委托,一年内不出席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含通讯会议),经常务理事会确认,视为自行放弃常务理事资格。
第二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届满时)不得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年龄(届满时)不得超过65周岁,秘书长必须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工作作风民主,团队精神强。
第二十九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及挂靠单位审查并经民政厅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  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一届,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一条  本会理事长为本学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三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四)聘用秘书处工作人员;
(五)组织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四条  办事机构
秘书处是本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负责,开展本会日常工作。秘书处在行政上接受挂靠单位的领导。秘书处可设1-2名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某方面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可聘任若干专职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本会设立若干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可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一至二人,由挂靠单位配备,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与撤销及其挂靠单位的调整,需经常务理事会审定。
第五章  经费来源与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各方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  本会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财产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本会经费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  本会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办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准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损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依法接受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由挂靠单位派出时,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原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四十二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三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会因完成宗旨、分立、合并、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活动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并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经民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后,即告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挂靠单位等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2009年11月26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附件3
开拓创新    提升服务
努力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
——在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河南省通信学会理事长 杨占富
 
各位代表、各位来宾、同志们:
现在,我受河南省通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六届理事会工作情况回顾
河南省通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于2004年12月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近五年来,六届理事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国通信学会、通信管理局和省科协、省民政厅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及各会员单位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开拓,勇于创新,开展各种类型的学术交流,积极推进学会的建设与发展,为促进河南通信科学技术的繁荣和推动河南通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学术交流,为通信技术发展搭建平台
我会坚持以学术交流为学会主要任务,以促进通信科学技术发展为主线,推动学术活动与科技创新及学科前沿的重点问题相结合,始终围绕通信业的发展趋势和最新动态,充分调动各专业委员会的积极性,努力构建高质量、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学术交流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近五年来,我会共举办各类大型学术会议6次 ,参加人数近1600人次,其中4次学术活动被省科协列入当年全省重点学术活动项目;召开各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或座谈会9次,参加人数近500人次;编辑出版《河南通信技术》20期60000册。2007年,被河南省科协评为学会工作先进集体。
1、举办高规格学术活动
协办中国科协年会通信分会场。2008年9月17日-19日,中国科协与河南省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在郑州召开。作为年会分会场之一的 “信息化与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由中国通信学会与省通信管理局联合承办,省通信学会协办。省长助理卢大伟、中国通信学会理事长周德强、分会场首席科学家朱高峰院士出席了会议,各省(区、市)参会人员近200人,共征集论文59篇。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等21位知名专家学者围绕“信息化与社会发展”主题做了精彩的学术报告,就当前信息与通信行业的热点问题与各位参会代表开展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研讨。研讨会分四个单元:宽带与融合、跨学科创新、信息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优秀论文交流,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既有对通信技术和通信产业全局的战略思考、对通信技术和通信市场现状深入的剖析与未来发展的展望,也有信息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实例分析。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对促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加快通信行业创新步伐,推动信息化进程起到积极的作用。由于到会专家层次高,研讨内容均为学科前沿课题且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研讨会受到中国科协的充分肯定。
举办学术年会。2005年11月10日,我会举办学术年会,各会员单位200余人参加。年会邀请我国通信界著名专家学者吕廷杰教授做了电信运营业的发展趋势专题学术报告。吕廷杰教授从中国通信产业发展历史与现状、国家对运营商的监管政策特点与未来走向和微观环境与运营商的转型战略等三个方面,运用大量的事实材料,深刻阐述了我国通信产业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年会共征集论文175篇,87篇论文入选论文集。此次年会被河南省科协正式列入河南省重点学术月活动项目。2007年11月20日,我会举办学术年会,近300人参加。年会特邀了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所长阚凯力教授与会做题为“信息社会与电信业的未来”学术报告。年会共收集论文112篇,90篇论文入选《河南省通信学会2007年度学术年会论文集》,此次年会被省科协列入全省重点学术活动项目。
举办学术专题报告会。 2006年6月23日,邀请全国通信知名专家赵慧玲主讲《NGN发展趋势》。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科研设计院所、高校等会员单位近400人出席。报告从NGN的概念和标准化、运营商的网络演进示例和网络融合等三个方面,阐述了NGN的发展。2006年1025日,“通信信息技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在郑州召开,近200人出席。论坛邀请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总工程师蒋林涛与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道兴做主题报告,两位专家分别从技术和社会需求的角度详细阐述了通信信息技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系。原河南通信公司、河南移动公司、河南铁通公司、河南电力公司以及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等5家会员单位介绍了在河南新农村信息化建设中的有关作法。此次论坛被省科协列入河南省重点学术月活动项目并列为中国科协和省政府联合举办的《中部崛起论坛》的分论坛。2007年6月21日,我会邀请中兴通讯公司的两位专家,从通信制造业的角度分别讲解了IMS和无线技术演进及业务应用探讨,有260余人参加。
2、举办形式多样的专业学术活动
跨区域学术交流。2006年8月,通信电源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会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在哈尔滨召开的通信电源技术交流会。会议就“安全、节能、环保、技术发展”等专业技术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2007年11月23日,无线专业通信委员会与内蒙古通信学会无线及移动专业委员会联合在郑州召开2007年度学术年会,90人参会,54篇论文编入年会论文集。2008年9月4日-6日,无线通信委员会与内蒙古通信学会无线及移动通信委员会在内蒙古兴安盟联合召开2008年度学术交流会,40余人参会,共征集论文31篇。
举办专业学术年会。2005年5月19-20日,无线通信专业委员会第二十次学术交流年会在南阳召开。年会邀请了华为公司和诺基亚公司分别做了《智能光网络技术》和《无线技术的发展趋势》的专题技术讲座。 2006年 12月,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组织了“以技术促进创新,以创新带动发展”论文交流活动,收到学术论文59篇。
举办专业学术交流研讨会。通信电源专业委员会于2005年7月和12月份、2007年10月、2008年9月先后在郑州召开四次学术研讨交流会;数据与多媒体专业委员会2007年10月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召开学术交流会,就下一代互联网IPv6在网络结构、研发重点、推广应用,特别是针对IPv6在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管理、地址的分配、病毒防护、防攻击能力等进行了交流。
3、提高办刊质量
改版《河南通信技术》,提高刊物可读性。《河南通信技术》是我会学术交流的主要载体之一,为办好刊物,我会2005年通过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审批了连续性内资刊号,并根据2006年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决议,对刊物进行了重新规划与设计,开设了“专家论坛”、“法规政策”、“经营管理”、“技术与研究”、“维护经验”、“学会资讯”等栏目,并采用专家约稿和自由来稿的组稿方式,丰富了刊物内容,提升了刊物的质量,增强了刊物的可读性。《河南通信技术》已成为我省广大通信科技人员传播、交流最新通信理论技术和企业运营、现代化管理等方面经验的一个重要阵地。
与企业联合办刊,加强服务性。2007年,《河南通信技术》开辟“企业园地”新栏目,先后与原河南联通、河南移动、原河南网通、河南电信等几家会员单位进行合作,取得了很好效果,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办刊成本。2009年来,“企业园地”栏目免费刊登企业信息,促进企业之间信息交流,进一步拓展了学会为企业服务的空间。
4、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对中国通信学会和河南省科协举办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我会积极转发并组织相关会员单位踊跃参加,近5年来,协助组织各类学术活动或培训30余次。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协开展第八届河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我会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经专家初审,推荐上报6个名额,其中两人获奖。2007年,河南省通信学会及时转发并组织参加中国通信学会举办的通信工程建设新标准培训班,先后近30人参加了培训。
(二)努力加强团体自身建设
为加强组织建设,我会积极发展会员,完善基础工作,创设科技进步奖,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学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了学会的社会渗透和社会参与度。
1、发展会员,壮大规模
会员是学会生存的基础,也是学会的服务对象,更是学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源泉。加强会员管理,发展新会员,始终是我会的重要工作之一。近五年来,我会共发展一般个人会员174名,高级会员25名,团体会员6家。6家新团体会员为河南省气象局,河南省防汛通信总站,郑州威科姆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驻郑办事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驻郑办事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驻郑办事处。
2、调整机构,理顺关系
由于企业机构改革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等因素,根据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我会对“科普与教育工作委员会”、“数据与多媒体通信专业委员会”、“电话交换专业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通信计算机专业委员会”等进行了换届和挂靠单位的调整,把“通信线路专业委员会” 合并入“光通信专业委员会”,健全完善了学会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能,调动了各挂靠单位参与学会建设和学术活动的积极性。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为使学会工作有章可循,保证学会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会制定了《优秀联络员与优秀会员评选办法》、《高级会员遴选工作条例》,对一般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进行了修改,增强了可操作性。
根据中国通信学会有关指示精神,对2002年以来发展的930名个人会员进行重新编码,制发了新会员证。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个人会员电子档案,澄清了会员底数(一般个人会员2484人,高级会员237人,会士6人),使会员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4、创设科技奖,促进技术进步
为调动各会员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通信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2009年我会首次开展通信科技进步奖评选工作,在会员单位的支持下,组织建立了网络与交换技术、数据通信与多媒体技术、无线及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与应用、动力及环境监控、光通信与传输6个专业的科技专家库,共有评奖专家121人。
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委员会根据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河南省通信学会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认真、严肃、客观、公正的评审,对申报的15项科技项目进行了严格评审,最终评选出获奖项目1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6项,并推荐2个一等奖获奖项目参加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
5、民主办会,积极参与
本届理事会,共召开7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和5次联络员工作会议。常务理事会主要对上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对于制度性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指导部署工作;联络员工作会议主要贯彻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部署具体工作。由于我会一贯坚持“学会事大家办”的办会精神,对会议议题坚持会前协商、会上充分讨论,工作得到了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6、跨省交流,开阔视野
为了不断提高联络员业务素质,我会2006年、2007年和2009年先后三次组织各会员单位的联络员与学术秘书赴海南、内蒙、云南进行学习考察。特别是2007年9月,河南省通信学会与内蒙古通信学会联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两省通信学会工作交流会,就学会业务开展与机构建设情况、学会的服务性以及学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未来发展方向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大家受益匪浅,对学会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
(三)开展科普活动,普及通信科学知识
1、举办通信科技夏令营
在青少年中普及通信知识,丰富暑假生活,培养热爱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每年举办的青少年通信科技夏令营活动,已成为我会科普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优良传统。本届共组织5次170余人参加了夏令营活动。营期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为营员开办通信技术讲座,参观现代通信设备制造企业的生产情况。通信科技夏令营活动的开展,增长了青少年通信科技知识,开阔了视野,受到广大会员的普遍支持与欢迎。每年举办的通信科技夏令营活动,得到了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华为、中兴公司的大力支持。
2、举办校园科普报告会
2006年11月17日,我会邀请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专家,为郑州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在校大学生举行了一场3G技术前沿课题报告会,100余名大学生聆听了报告会,他们对3G技术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加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拓展了知识面。
3、联合举办培训
2005年11月,为加强我省数据存储与恢复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保障通信行业信息安全与稳定,我会与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联合在郑州举办“计算机数据存储与恢复”工程师技术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各位代表,河南省通信学会近五年多来取得的这些新成绩,是中国通信学会、省通信管理局、省科协、省民政厅直接领导的结果,也是各会员单位和各位代表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第六届理事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近五年的工作,我们对如何做好学会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也有了更深的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办好精品学术活动。加强学术建设是学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营造宽松民主的学术氛围,发挥带动和引导作用,才能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凝聚起来,增强学会的影响力。河南省通信学会两年一届的学术年会和每年举办的全国著名通信专家专题报告会,就是很好的学术精品,逐渐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交流品牌,要坚持下去,办出特色。
二是必须坚持民主办会。学会的跨部门、跨单位、跨行业性质,决定了协商机制的重要性。河南省通信学会近五年来,共召开了7次常务理事会,重大事项与每年的工作安排都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办会精神,充分调动了各会员单位办会、参会的热情,学会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三是要拓宽工作思路。学会工作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要随着时代和形势的变化,勇于创新,不能墨守成规,要正确处理好继承、改革和发展的关系,努力拓展学会活动空间,才能不断增强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会工作的创新性不强,各专业委员会活动开展情况不均衡,有些专业委员会工作需要加强学会期刊论文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术交流互动性较弱,学会经费筹措途径单一,等等。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七届理事会工作意见
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届理事会即将产生。面对行业发展新形势,河南省通信学会作为一个全省通信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社会团体,将在推进我省通信现代化和社会服务信息化的事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七届理事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努力工作,不断增强学会自主创新能力,拓宽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提高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通信现代化与信息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把握良好机遇,加快学会发展步伐
在全省电信业加快建设和发展的大背景下,学会工作总的环境很好。一方面,随着通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日新月异,通信业正主动适应科技进步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行业的创新与转型。这不仅是推进业务发展、有效满足社会需要的要求,也是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做大做强的需要。另一方面,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的要求,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原来部分政府职能在逐步向社团中介组织转移。这些都为通信学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总的看,现在学会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活动空间进一步扩大了,与此相适应,承担的责任也更重了。通信学会要充分认识到在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中肩负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要切实发挥科技社团组织的作用,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工作实效,为行业技术创新做好支撑服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具有学术权威性、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团体而努力。
(二)加强学术交流,创建学术品牌
学术交流是繁荣通信科学技术、促进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学会吸引、凝聚通信科技工作者的主要方式。学会要以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引领通信学科发展作为中心任务,围绕增强河南通信的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推动河南通信科技发展。要紧紧围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的前沿问题和关键性、紧迫性的瓶颈问题,办好学会学术活动,塑造学术活动精品,让河南通信科技工作者以参加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为荣,以在学会会议上宣读论文为荣。学会只有把加强学术建设作为学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组织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认真办好学术期刊,营造宽松民主的学术氛围,打造自主创新的学术品牌,才能把广大通信科技工作者凝聚起来。  
(三)提高会员服务,努力建好“通信科技工作者之家”
学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科技工作者为本的思想。会员是学会的立会之本,为会员服务是学会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坚实的会员基础,不能满足会员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学会就将失去了生机和活力。因此,学会的首要任务是发展会员、联系会员、服务会员。一是要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进一步加强会员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密切联系会员,重视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呼声,为会员搭建服务通信科技发展的平台。二是要坚持以会员为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联系和服务会员的方式方法,创新组织机制,进一步增强学会的凝聚力,让河南通信科技工作者切实感到参加学会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这样,才能不断增强学会对会员的凝聚力,才能真正把学会建设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
(四)深化学会改革,加强学会自身建设
组织建设是学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学会要深入研究会员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会员发展规划。一方面,要巩固已有会员,加强会籍管理,完善学会基础数据库建设,制定适宜的会费标准,健全会费缴纳制度,为学会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另一方面,要在通信生产和运营企业科技工作者中大力发展会员,不断壮大会员队伍。
(五)承接政府的社会职能转移,提高学会的社会公信力
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团体承担有关社会职能,重视发挥科技团体在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中央对学会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学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学会有着松紧相宜的组织体系,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群众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在承担科技奖项评选、技术标准制定或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等方面拥有突出的专业优势。随着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学会活动的空间进一步拓展,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也越来越关注,学会作用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同志们,让我们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肩负起新时期学会工作的责任和使命,在中国通信学会、省通信管理局、省科协、省民政厅的领导和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优化学会发展环境,扩大学会发展空间,为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附件4
河南省通信学会会费标准
(经河南省通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大型企业:10万元/年;
 
中型企业:1万元/年;
 
小型企业:0.5万元/年;
 
科研院所、高校:0.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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